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館

公共事務委員會

關於委員會~Origin of Committee~

~本館公共事務委員會由各使用單位推派1~2位研究人員併同各單位總務人員組成,召集人由入駐本館之人文社會科學五所所長共同輪值(1年期)擔任召集人,並至100年度起,每半年召開1次公共事務委員會會議,負責處理本館公共事務委員會之相關事務~

97~101年輪值所:語言所(97)、台史所(98)、社會所(99)、政治所(100)、法律所(101)。

102~106年輪值所:語言所(102)、台史所(103)、社會所(104)、政治所(105)、法律所(106)。

107~111年輪值所:語言所(107)、台史所(108)、社會所(109)、政治所(110)、法律所(111)。

112~116年輪值所:語言所(112)、台史所(113)、社會所(114)、政治所(115)、法律所(116)。

民國94年8月11日本館館內各所(處)、中心召開協調會,會中決議成立「人文社會科學館」協調會,由各使用單位推派1~2位研究人員,併同各單位總務人員組成,負責就館內之共同性事務需求,與院方總務處協調溝通。 

94年9月4日召開第1次「人文社會科學館」協調會,推舉社會所張茂桂副所長擔任召集人;次年1月25日該年度第1次「人文社會科學館」協調會提案成立「人文社會科學館公共事務委員會」。

95年6月30日第1次「人文社會科學館公共事務委員會」召開,並由與會委員推舉總務組黄永泰前主任擔任委員會召集人。

第6次委員會議決議自96年7月起,本館公共事務委員會召集人由入駐本館之人文社會科學五所所長共同輪值(1年期)擔任召集人,負責處理本館公共事務委員會之相關事務,並設助理1人。

97年1月1日起,原隸屬於總務處派駐本館的機電營運室歸建本館公共事務委員會後,本會之行政運作更臻完善,以提供本館各入駐單位更好的服務。